由集团公司中标承建的茂县中心城区市*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建设规模为道路改造4.5公里及配套设施建设,工期730天。项目自6月初正式开工以来,正在有序进行。应茂县*要求,该项目K0+000—K2+210段必须在8月20日内完成。为满足节点工期要求,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7月30日在集团公司茂县项目部召开项目推进会,参会的单位有县住建局(建设单位)、县质监站、县发改局纪委项目组、盛羌监理(监理单位)及集团公司茂县项目部。
会上,首先由集团公司茂县项目部介绍了开工以来项目的完成情况:K0+000—K2+210段分成两个大段4个小段施工,第一大段K0+000—K1+140,分为K0+000—K0+180和K0+180—K1+140两个小段,现均已完成污水、给水管网及电力浅沟的施工,道路基层也已铺筑完成,开始铺设水稳层,预计8月10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;第二大段K0+140—K2+210,分为K1+140—K1+440和KK1+440—K2+210两个小段,现均已完成污水、给水管网及电力浅沟的施工,准备铺筑道路级配碎石基层,8月7日左右开始铺设水稳层,随后人行道和道路面层同时施工,预计8月17日左右完成全部施工任务。
监理单位提出:1、现在疫情比较严重,建议施工单位召开防疫专题会,对施工人员、材料运输人员进行排查,避免疫情影响工期;2、检查井口的临边防护措施必须到位;3、井下清理作业要先编制密闭空间施工专项方案;4、新旧路基搭接的薄弱部位,必须夯实达到密实度要求,避免不均匀沉降;5、合理安排人、机、料,保证节点工期完成;6、扬尘治理工作要到位,喷淋在施工过程中应全程开启,洒水车每天多跑几趟。
县质监站提出:1、检查井内杂物和工地的建碴要及时清理;2、人行道垫层厚度不够的要补够,找平度要达到设计要求;3、整改通知要及时回复,若在限期内未回复将开处罚通知单;4、监理和施工的资料要跟上进度。
县发改局纪委项目组只说了两点:1、主要是监督廉*方面的问题,业主或其他部门有廉*方面的问题及时打举报电话;2、各方提出的意见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。
建设单位代表指出在后续的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几点:1、井口临边防护要做好,避免行人跌落;2、井口的周边加强要按设计到位,避免路面形成后沉降,人行道垫层浇筑要振捣密实;3、设计图有错误的时候要及时与监理、设计、业主沟通;4、防尘措施做好,洒水车跑勤点;5、班组安排要合理,不要头天晚上加班了第二天上午就没人施工了;6、自来水管网新旧连接要早点与自来水公司对接,并做好准备工作,争取一天内完成,不影响居民生活;7、防疫工作要加强重视,采取有效措施;8、请了三位原建设局的专家协助监督现场,施工单位要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及时整改;9、国家环保督查组8月中旬到茂县,道路基层和水稳层的材料要早点备齐;10、桥梁的设计图纸已经出来了,施工单位要抓紧编制施工方案,在节点工期目标完成的同时开始桥梁施工的准备工作。
最后由建设局孙局长做出总结发言,他首先肯定了施工单位前段时间做出的努力,加班加点施工,克服了很多困难,让完成节点工期任务看到了希望。但是不管是现场管理,还是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仍然存在很多问题,施工单位要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,遵从业主、监理的指令,合理组织安排,认真整改。最后提出各方主体单位要履职尽责,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,有序推进进度,保证按8月20日完成节点工期目标。